姜人杰(姜人杰赵文娟)

最后更新 : 2026-02-06 05: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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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姓图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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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姓起源

1、炎帝神农氏。说文曰:“神农居姜水,因以为氏。” 传说中的炎帝,即神农氏,相传为中国历史上最远古的“三皇”之一。因炎帝生于姜水(今陕西岐山县),故以姜为氏。因此,炎帝的出生地,也就是姜氏的发源地。姜姓始自炎帝。

2、出自桓氏改姓。据《通志·氏族略》所载:“亘庭昌唐上元中准制改为姜氏。”唐代上元时有桓姓者改为姜姓。

3、出自其他民族改姓。据《宋书·吐谷浑传》所载,宋时有羌人改姜姓;另有清满八旗姜佳氏改为姜姓;除此以外,今满族、侗族、瑶族、彝族、蒙古族、土家族、保安族、白族、俄罗斯族、朝鲜族等民族均有此姓。

怎么区分褒义词和贬义词

你知道什么是表一次和贬义词吗?以下是由我收集整理的区分褒义词和贬义词的 方法 ,欢迎阅读!

褒义词和贬义词的定义

褒义词:是词性带有赞许,肯定感情的词.赋予词语什么样的感情色彩,跟人们的道德观念有关,道德观念变了,词的感情色彩也随之发生变化.一个词带不带感情色彩,取决于一定的语言环境.褒义词是情感词语的一种,俗名“好字眼儿”,又称“褒词”.凡含有赞赏、嘉许、褒扬、奖掖、喜爱、尊敬、美好、吉祥等感情色彩意义上的词,就是褒义词.

贬义词,指字句里含有的不赞成或坏的意思的词.贬义词:是词义带有贬斥、否定、憎恨、轻蔑感情色彩的词.如:见利忘义 遗臭万年 骄傲在某种特定场合下是贬义词或褒义词 如:骄傲这个词,在“我为中国而骄傲”中,骄傲属褒义,而在“小明得了第一,马上骄傲了起来”中,骄傲就属贬义了.

怎么区分褒义词和贬义词

汉语中,有些词含有赞许或好的意思,这样的词称为褒义词;有些词含有不赞成或坏的意思,这样的词称为贬义词.褒义词要用在好人身上,贬义词要用在坏人身上,不可颠倒.从敌人的阵营投到我方叫“起义”,背叛我方投向敌人叫“叛变”.革命立场不动摇,那是“坚定”,坚持反动立场,则是“顽固”.同样是“死”,烈士用“牺牲”、“捐躯”、“就义”、“殉国”,坏蛋用“毙命”、“翘辫子”、“见阎王”、“上西天”.当然,表达同一个意思,并不是非褒即贬,也可以用中性的词语表达,仍以“死”(“死”本身也是中性的)为例,“卒”、“去世”、“亡故”、“咽气”、“作古”等,就无所谓褒贬.词语的褒贬色彩不是一成不变的,有些词语本来含有贬义,后来在使用中渐渐变成中性的了.例如“瓜分”这个词,旧版的《现代汉语词典》是这样解释的:“像切瓜一样地分割或分配,特指若干列强联合起来分割弱小或不发达国家的领土.”强国欺凌弱国,占领他人领土,当然是不能赞同的.但是,如今“瓜分”这个词用得越来越广泛,尤其在体育报道中,“瓜分金银牌”之类的说法比比皆是.为此,新版《现代汉语词典》对“瓜分”的释义也做了相应修改,后面一句话改成了“多指分割疆土”,似已没有贬义色彩了.又如“粉墨登场”,多比喻登上政治舞台(含讥讽意),现在很多人使用时已不局限于政治舞台,也不含讽刺意了.

有些人写 文章 会犯“用词不当”的错误,其中之一就是“褒贬不分”,也就是褒义词或贬义词用错了对象.2009年10月8日,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实况转播上海市老干部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暨“双先”表彰会,有一个节目是一群女兵表演快板书,其中有一句说老干部“自诩为‘三老’”.“自诩”即自我夸耀,这样的贬义词怎么能用在受表彰的老干部身上呢?(更可笑的是,演员还把“诩”念成了“羽”.)新民晚报2008年11月27日A13版有一篇报道,标题为“‘中国第一贪’为保命检举多人”,这个标题一看就是带有贬义的.照理说“中国第一贪”姜人杰不是好人,贬他没什么错.但是这个标题又引出另外一个问题:坏人该贬,他的所有行为也都该贬吗?如果犯罪分子检举同党该贬,那么反过来,拒不交代,保护同伙是不是应该受到鼓励呢?由此可见,什么时候该褒,什么时候该贬,还不仅仅限于好人坏人之分.

普通话词汇中有褒贬之分,方言中当然也不例外.上海大学教授钱乃荣先生在他所著的《上海方言》一书中认为上海话中的“炒冷饭头”、“唱独脚戏”、“看西洋镜”等含贬义,“一门心思”、“熟门熟路”、“另有一功”、“要紧勿煞”等含褒义,显然是没有搞清楚这些词语的褒贬色彩.笔者在“《上海方言》差错多”(发表于2008年7月25日文汇读书周报)一文中指出,“炒冷饭头”比喻重复已经说过的话或做过的事,“唱独脚戏”比喻一个人独自做某件事,“看西洋镜”指瞧热闹,看趣事,这些词语并无贬义.而“另有一功”、“熟门熟路”、“要紧勿煞”等非但不含褒义,相反,他们在上海话中是带有贬义的,如说“迭个女人另有一功”、“小鬼偷物事熟门熟路”、“欠伊点钞票,要紧勿煞来讨”,说话人绝对不是在夸奖对方,而是明显带有不满、轻视、看不惯等情绪.后来钱乃荣先生撰文反驳,认为褒义词也可以用于贬义行为,还造了两个 句子 :“几个无证摊贩团结起来对付一个警察”,“他对他的黑主子忠心耿耿”.这里,他恰恰犯了褒贬不分的错误.前面一个句子中的“团结”,显然应该改为“勾结”(贬义),如果用“联合”(中性),马马虎虎也说得过去.后面一个句子,“忠心耿耿”也用得很不恰当,这个句子完全可以用含贬义的词语表达,如“他死心塌地地效命于他的黑主子”.遣词 造句 要分清褒贬,这在大学中文系一年级的语法课上就讲到了,一个大学中文系教授居然造出这样的句子,是令人颇为惊讶的.

褒义词:是词性带有赞许,肯定感情的词.赋予词语什么样的感情色彩,跟人们的道德观念有关,道德观念变了,词的感情色彩也随之发生变化.一个词带不带感情色彩,取决于一定的语言环境.贬义词也是要确定一个词是贬义词,要取决于一定的语言环境.

还有一种词,叫中性词.中性词:中性词是针对词语的感情色彩而言的,不仅仅是形容词,动词、名词都可以,它专指褒义、贬义词语之外不能体现特殊情感倾向的词,即中性感情色彩的词语.

例如,骄傲在某种特定场合下是贬义词或褒义词 如:骄傲这个词,在“我为中国而骄傲”中,骄傲属褒义,而在“小明得了第一,马上骄傲了起来”中,骄傲就属贬义了.

姜人杰是谁

姜人杰,1948年12月生,湖北大冶人,生于出生于苏州市原吴江县震泽镇,1974年6月入党,1964年10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

1964年高中毕业后到震泽镇附近庙港公社红心大队插队务农。

1969年任吴江县庙港公社红卫中学教师,文化站干部,公社党委宣传干事、委员。

1982年在费孝通推荐下,以第一名的成绩被选派到南京大学经济管理干部专修班学习三年。

1985年毕业后任上海缝纫机三厂吴江分厂党委书记。

1987年任吴江县副县长,分管农业。

1990年任江苏省苏州市外经委副主任、党组成员。

1992年任江苏省苏州市外事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

1998年任江苏省苏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外经委主任、党委书记、市外资委办主任、市贸促支会会长、苏州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1年2月任江苏省苏州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外经委主任、党委书记、市外资办主任、市贸促支会会长、苏州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同年5月任苏州市副市长。分管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交通、市政公用、邮政、电信、园林和绿化、房管、房改、房地产开发、防震抗灾、人防等13大类工作,兼任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常务副总指挥、苏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3年1月在江苏省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4年8月7日,姜人杰被江苏省纪委双规。(在短短三年的任职期间里受贿一亿多人民币,平均每天受贿近十万元,堪称共和国之最)

2005年1月7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苏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依法罢免了人大代表资格,并被免去苏州市副市长职务。

2006年3月,经江苏省纪委指定,由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对姜人杰提起公诉。

2006年6月初至9月19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四次开庭审理姜人杰受贿案。公诉人当庭指控:姜人杰在担任副市长期间,先后收受人民币1.0867亿元、港币5万元、美元4千元的巨额贿赂。在检察院的公诉意见书中有这样一段话:“无论是单笔受贿数额的8250万还是受贿总额的1.0867亿,都可堪称是建国以来受贿这一职务犯罪之最。”

中共苏州市八次、九次党代会代表,中共苏州市委九届委员;苏州市十二届人大代表。

儿子:姜荑,1979年出生,南京大学工商管理系2001届毕业生。2002年10月,姜荑的“福海拍卖行”开业。到2004年4月姜家父子案发,在短短一年多里几乎垄断了苏州市的拍卖业。有资料证实,福海拍卖行的业务总量为8个多亿,纯利润就达4000多万元。

江苏省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因受贿1亿多元人民币,日前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姜人杰在担任苏州市副市长期间,分管苏州城建、交通、房地产开发等领域,同时兼任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常务副总指挥、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和苏州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总指挥等职。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04年间,姜人杰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苏州鼎立物产有限公司总经理顾某、苏州市华业百福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某、苏州易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某、苏州天熹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林某某、苏州市友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凌某某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0867亿元、港币5万元、美元4000元。

此案由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交由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专案组,经过缜密细致审查,于2006年3月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对被告人姜人杰提起公诉。近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姜人杰犯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后,姜人杰提出了上诉。

姜人杰的人物概况

1948年11月23日出生,湖北大冶人,1974年6月入党,1964年10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1964年在吴江县庙港公社红心大队插队务农。1969年任吴江县庙港公社红卫中学教师,文化站干部,公社党委宣传干事、委员。1982年入南京大学经济管理干部专修班学习,1985年毕业后任上海缝纫机三厂吴江分厂党委书记。1987年任吴江县副县长。1990年任苏州市外经委副主任、党组成员。1992年任苏州市外事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1998年任苏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外经委主任、党委书记、市外资委办主任、市贸促支会会长、苏州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1年2月任苏州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外经委主任、党委书记、市外资办主任、市贸促支会会长、苏州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同年5月任苏州市副市长。2003年1月在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姜人杰是中共苏州市八次、九次党代会代表,中共苏州市委九届委员;苏州市十二届人大代表。

1964年高中毕业后到震泽镇附近庙港公社红心大队插队务农。1969年任吴江县庙港公社红卫中学教师,文化站干部,公社党委宣传干事、委员。

1982年在费孝通推荐下,以第一名的成绩被选派到南京大学经济管理干部专修班学习三年。

1985年毕业后任上海缝纫机三厂吴江分厂党委书记。

1987年任吴江县副县长,分管农业。

1990年任江苏省苏州市外经委副主任、党组成员。

1992年任江苏省苏州市外事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

1998年任江苏省苏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外经委主任、党委书记、市外资委办主任、市贸促支会会长、苏州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1年2月任江苏省苏州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外经委主任、党委书记、市外资办主任、市贸促支会会长、苏州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同年5月任苏州市副市长。分管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交通、市政公用、邮政、电信、园林和绿化、房管、房改、房地产开发、防震抗灾、人防等13大类工作,兼任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常务副总指挥、苏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3年1月在江苏省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4年8月7日,姜人杰被江苏省纪委双规。(在短短三年的任职期间里受贿一亿多人民币,平均每天受贿近十万元,堪称共和国之最)2005年1月7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苏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依法罢免了人大代表资格,并被免去苏州市副市长职务。

2006年3月,经江苏省纪委指定,由南京市人民检院察对姜人杰提起公诉。

2006年6月初至9月19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四次开庭审理姜人杰受贿案。公诉人当庭指控:姜人杰在担任副市长期间,先后收受人民币1.0867亿元、港币5万元、美元4千元的巨额贿赂。在检察院的公诉意见书中有这样一段话:“无论是单笔受贿数额的8250万还是受贿总额的1.0867亿,都可堪称是建国以来受贿这一职务犯罪之最。”

2011年7月19日,与许迈永同日上午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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